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发行人”或“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期限6年。
3、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4年7月2日至2030年7月1日 4、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0.8%,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0%,第六年为2.5%
5、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6、起息日: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4年7月2日
7、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8、特殊权利条款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未执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11、募集资金用途:“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测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2、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广发证券作为利扬芯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广发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本息偿付情况,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2024年度,广发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Guangdong Leadyo IC Testing Co.,Ltd.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 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 元器件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 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技术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集成电路测试方案开发、12英寸及8英寸晶圆测试服务、芯片成品测试服务以及与集成电路测试相关的配套服务。
2024年度,由于个别终端需求有所好转,推动部分品类的消费类(如SoC、AIoT、存储、卫星通信等)及车规类客户测试需求增加,相关芯片测试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但受高算力、工业控制、5G通信、特种芯片等测试需求减少的影响,使该类型测试收入出现不同程度的较大下滑,综合使得营业收入不及预期。为实施公司战略部署,满足长远发展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中高端测试和晶圆磨切产能持续投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金需求显著增加,短期影响公司的利润。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12.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61.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3.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68.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7.58%。2024年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59,274.76万元,较期初增长25.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0,677.44万元,较期初下降1.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5.53元,较期初下降1.4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号)批复,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PG电子官方平台入口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7,110,905.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89,094.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18号《验证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金山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因此涉及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具有管辖权限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代为签署。上述银行合计金额与实际结余金额差额447.27元,因购买券商理财结束后,活期结息未转回银行账户所致。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之三(二) 之说明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之三(四) 之说明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测试项目”承诺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保持一致;“补充流
动资金”与承诺投入金额差异金额为人民币8.65万元,全部系银行利息收入所致,其全部作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024年度,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其他兑付兑息相关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广发证券作为利扬芯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就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促。
2024年度,未发生触发回售条款的事项,回售条款未生效,发行人无需PG电子官方平台入口支付回售款。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87以及1.71,速动比率分别为0.82以及1.65,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偿债指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2023年末及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26%及56.74%,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整体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仍处于正常水平。
发行人制定《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现利扬转债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执行了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2024年度,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执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4年7月2日。
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首期付息日为2025年7月2日,发行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2024年度利息。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公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024年5月27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利扬芯片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