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治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18〕7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治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区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拟参加2026—2028年度职称评审(初、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政治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符合《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发〔2019〕45号)规定试用期满考核定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须重复参加此次考试。
考试设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成办、格办、西藏民族大学10个考区。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原则上在现工作地所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3月23日—4月2日,考生务必于4月2日23:59前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报名网站: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下方链接进入“2026年度职称政治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流程进行报考。
用人单位和考试组织机构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藏人社发〔2018〕74号精神,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以虚假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情况。作为开卷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第一责任部门,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对不符合开卷考试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在开卷考试资格审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报名审核状态,待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时间:3月23日—4月4日,缴费逾期后果自负。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4月15日—18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提供《复习提纲》,考生可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政策法规”版块查阅复习提纲和相关政策。
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今年继续实行电子成绩单。
(一)职称政治考试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转发下属企事业单位,确保符合条件人员顺利报考。
(二)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因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参加考试所造成的后果自负,一经查实,按照人社部31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三)参加开卷考试的考生,可携带纸质复习资料进入考场,禁止携带各类电子产品进入考场;参加闭卷考试的考生,禁止携带资料、小纸条、手抄笔记、各类电子产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四)因考生自身原因对考试政策理解有偏差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审核、缴费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此项考试,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以“职称政治考试命题组”“各级人事考试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网站)、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拉萨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实现“一网通办”。
拉萨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突出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拉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信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1、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2、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理,请务必做到“一事一件”,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3、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属不予受理范围的,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4、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5、写信内容PG电子网站应简明扼要,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建议方)、投诉或建议要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6、为避免重复写信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针对表述不清、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废弃,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7、信件在转交、告知、答复的同时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写信人,写信人可凭用户账号、密码或信件查询编号登录本网站查看信件情况。
9、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否则无法查询信件回复,密码丢失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