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已于2026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将于2027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技术规范针对电子计价秤生产、维修、检定、使用等PG电子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完善电子计价秤防作弊技术要求,着重增强了其防作弊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相关的技术要求、核查措施、测试方法、判定准则,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进行提醒告诫:
型评大纲和检定规程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电子计价秤。
(一)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非法打开,将自动锁机,仅授权人员可通过动态密码解锁,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
(二)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具备唯一身份信息(生产码、维修码等),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时,通过查验平台实现出厂唯一性信息与现场产品信息的一致性核查,核查不符时,则可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三)统一“三码一封”。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方可进行检定,实现生产、销售、使用、检定全链条管控。
2026年1月8日起不得再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新评价大纲技术要求、唯一性身份信息缺失或无效、“三码一封”不完整及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并保存进货台账,确保所售产品来源合规、信息可溯。
对在用电子计价秤开展全面自查,2026年1月8日后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新颁布的技术规范要求,并依法申请强制检定。(看标识:检查秤体是否有清晰的“CPA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和“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字样,及制造商名称、规格、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最小秤量、软件标识、检定分度值、制造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查铅封:重点查看秤体侧面螺丝孔、量程调整装置等关键部位,铅封应完好无损、未被破坏。验身份:通过官方渠道或扫描秤体二维码,输入代码核验唯一身份信息(如生产码)是否与CPA证书一致)。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原有型号经检定合格的电子秤,可继续使用至2027年1月7日,2027年1月8日起必须使用符合《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的电子计价秤。


